聞言,歐陽策立刻翻開了手中那份協議。
這不看不知道,一看嚇一跳。
“林凡?!”
他幾乎脫口而出。
完全被驚住了。
是的。
在這份協議上,原本股權轉讓方是馬偉,受讓方是他。
但現在,股權轉讓方簽字的地方變成了他自己的名字,而受讓方簽字的地方卻變成了“林凡”。
也就是說。
他把手中“京津有味”的股份,賣給了林凡?
這是怎麼回事?
而他話音一出。
全場瞬間嘩然一片。
在座的銀行行長、經理們都驚呆了。
“林凡?”
“誰是林凡?”
“難道馬總在協議上簽了彆人的名字?”
“他是糊弄歐陽少爺的嗎?”
......
“林凡”這個名字對他們來說太陌生了,但從歐陽策的話語之中,他們卻明白了一點。
歐陽策被騙了!
合同的另一方竟然不是馬偉,而是一個叫“林凡”的人。
什麼情況?
“馬偉!”
李管家這時看向馬偉,陡然一聲大喝。
唰!
所有人都齊刷刷看向馬偉。
歐陽策同樣如此。
但與其他人不一樣的是,他在看到馬偉的一瞬間,腦海中立刻浮現出剛纔簽字時,馬偉那些小動作。
現在一回想。
太刻意了!
“馬偉,你敢欺騙本少!”他勃然大怒。
但跟在場大多數銀行行長、經理一樣,他並不覺得是林凡簽的字,隻以為是馬偉在糊弄他。
原因很簡單。
這協議一式兩份,一旦簽名、蓋章或者按了手印,那便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檔案。
也就是說,雙方都得執行。
可林凡不過是京隆酒店的老闆,手裡哪來88億的巨資?
便是把整個京隆酒店賣了,也湊不齊這麼多錢!
所以。
他想當然地以為,是馬偉故意寫了林凡的名字,想要把他糊弄過去。
但馬偉太得意,結果露餡了。
“錯了!”
一道聲音從會客室門外傳來。
緊接著。
林凡推開了會客室的門,緩步走了進來,“欺騙你的人不是他,是我!”
說完。
他立刻朝馬偉招了招手。
馬偉見狀,急匆匆走到他跟前,將手中那份股份轉讓協議交到了他手裡。
隨後。
馬偉又下意識地,站到了林凡身後。
見狀,全場都呆滯住了。
所有的銀行行長、經理都把目光射向了林凡,臉上全都驚駭的神色。
“他就是林凡?”
“真正在協議上簽字的人?”
“好大的膽子!”
“竟敢欺騙歐陽少爺!”
......
他們上下打量的林凡,邊猜測林凡的背景、身份,還邊驚訝於林凡膽子之大。
可不是麼?
另一份可是歐陽策,歐陽家的少爺啊!
這個林凡哪來的膽子,竟然敢在股份轉讓協議上搞貓膩,欺騙歐陽少爺?
最令他們難以置信的是,林凡還主動承認了。
這用膽大包天,都難以形容。
是**裸的找死啊!
“又是你!”